
一、為鼓勵本校教師投入發展學校特色,強化大學社會責任與實踐,辦理「115年度服務績優教師遴選」。
二、申請資格
任職本校之專任(案)教師,近五年內符合以下資格者,得提出申請:
前項所稱近五年內係以學年計算,即公告申請日前五年之八月一日起至當年之七月三十一日止。(110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)
三、申請期程及方式
四、大武山社會實踐暨永續發展中心依本校「服務績優教師遴選要點」規定,比對申請人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;資料不符者,通知系所於3個工作天內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;資料符合者,彙整提送本校服務績優教師評選委員會遴選,申請人須於遴選會議當天簡報服務績優具體成果(待確認召開會議時間再向申請人告知,每位申請人簡報7分鐘,如無法到場可先行預錄影片並將影片於會議召開前3天寄予承辦人),獲獎名單經會議遴選後陳請校長核定,並擇日頒發獲獎證明。
歡迎師長踴躍提出申請 !!!
檢附國立屏東大學服務績優教師遴選要點及申請表
大武山社會實踐暨永續發展中心 承辦人:林宜萱 分機275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