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晉嘉
國立屏東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教授
迎接2021年的到來,國發會在109年10月5日提出了110年至114年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,作為執行地方創生業務一年以來的因應措施。在這個加速推動計畫中,有什麼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呢?未來的地方創生計畫與過去有何不同?是不是有什麼新的改變與構想。
一、設定明確政策目標值,五年400項提案,500青年留鄉
由於地方創生元年的推動計畫中,當時並未設定清楚的政策目標作為標準,所以整體的運作機制,中央無法掌握有多少地方提案,地方也無法掌握有多少政策資源可以挹注,雖然建構了由下而上的提案機制,但做為長期推動的重點政策而言,並沒有設定具體的計畫目標。我們可以理解在摸索階段的不確定性,因此才在第二年的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中,列明量化目標。其中包括,5年內推動400項地方創生業務,500位種子青年留鄉推動地方創生事務。也就是每年在鄉鎮公所與縣市政府的提案層級須有80項提案,以及125位青年留鄉。這項目標的擬定標準,主要參考自國發會自2019年接受的提案中共計113件,其中已經核定的為43件這個參考數據。但創生提案熱潮已成強弩之末,難以再有爆炸性成長,對於每年80項提案的目標值,其實並不容易達成。相對於提案數量的計畫目標,500位青年留鄉的目標值,卻又是一項偏低的計畫目標,從效益上而言,低得有點可憐。或許直接將60億的經費補助於青年,用於鼓勵人口的移動的生活費或者創業基金,效益可能更高,關於具體的做法,可參考日本的地方創生協力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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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以青年為主體的提案可能還需要磨合
經過一年由鄉鎮與縣府提案的磨合經驗,在2021年的提案模式並沒有改變,而是要求不要注重表象的KPI以及需要注重年輕人的參與,因此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內容中,強調以青年作為提案的核心,但創生元年鄉鎮公所的運作生態,以及提案的內容涉及層面而言,確實對於20-30歲的年輕人需求的考量是較為缺乏的。然而未來易納入青年的參與角色,除了列出青年團隊名單之外,最根本的就是年輕人必須有機會成為提案計畫撰寫的成員,如此才能其想法能進入到提案當中,並且能由年輕人所產生的關係人口,吸引更多有關人員進駐到計畫執行的核心工作中,可是年輕人對於公部門的運作方式多半較為生疏,因此鄉鎮公所與縣市政府,除了應該鼓勵年輕人參與公共事務,熟悉公部門的運作模式之外,更應該提供機會給予執行計畫的權力,如此才有可能創造一個符合以年輕人為主體的政策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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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地方創生隊的作法難以在台灣被採用
日本地方創生的制度中,最具有創意與彈性的做法就是地方創生協力隊,主要目的是讓年輕人能夠從經濟面的角度增加留鄉與返鄉的意願。首先經過一套徵選的程序,讓有意願的在地居民成為「地域振興協力隊隊員」,具備這樣的資格之後,需要在三年內,依照不同的在地需求,進行有關的產業推動事項,包括在地觀光、地方產品開發、居民生活支援等地方經濟活化行動。日本政府則提供最高每年400萬日圓的活動經費,包括編列一年的薪水、以及用來補貼住宅、旅費、研修等各種開銷。三年期滿後,還加碼提供100萬日圓創業基金給協力隊成員。這種直接利用經濟上的補貼方式吸引留在鄉村的年輕人,成為推動地方創生可行的做法(相關內容可參考https://www.newsmarket.com.tw/jp-regional/part1-03/)。但從加速計畫中內容顯示,台灣的推動機制沒有考慮生活費用的補貼,而是將金額投入在整備地方環境。包括建立工作站與公有環境整備。這反映了我們對於政府資源直接進入個人口袋的擔憂(補助薪水與生活費),也反映中央並不信任地方具備地方創生的推動生態,能夠有效徵選地方創生協力隊隊員。使得地方創生協力隊的構想無法被納入運作機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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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括地方創生計畫之內容,「青據點」將會是一項大學社會責任與地方創生結合的新機會,雖然在過去的大學社會實踐計畫,已經有多所學校朝向創造年輕人聚會的互動場合,但是地點多半在學校的空間內,但更加具體的作法是,未來的地方創生計畫,需要有明確的空間場所,因此利用公有地閒置空間改建做為青據點的構想,是後續值得投入資源。包括將鄉鎮公所的閒置空間,與大學建立青據點共同合作方式將會是新的一種跨域合作的機會。或者由大學將自有的公有閒置空間資源,轉化作為青據點的做法,也成為深具實驗性質的創生構想。